根据《凉山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凉环办法〔2026〕12号)要求,5月12日至15日,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有关派出局组成督导组,赴会理市、会东县、宁南县、普格县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督导帮扶工作。
督导组一行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四县(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会理市固废堆砌隐患点、会东县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宁南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南丝路集团银鸿丝业有限公司、普格县三鑫环保资源科技利用开发有限公司等8个点位和企业。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一是工作进度滞后。部分县企业自查填报工作才刚开始启动,离省厅要求排查填报的时限要求已较为紧张。二是企业填报不规范。部分企业才进行相关隐患排查填报工作,且存在填报错误的情况,反映出企业对排查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填报质量不高。

帮扶组要求:一是加快工作进度。各县派出局要高度重视,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填报工作,确保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排查填报任务。二是提高填报质量。要加强对企业填报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排查要求,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避免出现错填、漏填等问题。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切实防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各派出局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排查工作推进不力、填报质量不高的企业进行通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