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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关于2026年1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越西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年01月09日 【打印】【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19日,我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19日-20261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4-7509815

通讯地址:越西县果园路255208

   编:61665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尼日河越西县普雄镇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凉越环建审20261

202619

凉越环建审〔2026〕1号凉山州越西生态环境局尼日河越西县普雄镇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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