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环评审批 > 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关于2026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4日来源: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24-2026年56(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4-2167437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昌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工业气体管道扩建项目

四川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

西昌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攀枝花明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两条工业气体管道,一条为碳钢氧气管道DN300约为3330米,另一条为碳钢氮气管道DN300约为4130米,钢结构管道支架,基础等。由西昌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预留氮气和氧气管道起始,经过攀钢集团西昌钒钛有限公司,由东向西延伸至站前西路,分两路分别进入埃普诺公司和西昌华腾公司。

一、项目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①加强施工管理,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扬尘。②湿法作业,洒水降尘。③物料遮盖措施。④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封闭运输,限制车速。⑤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营运期:正常工况下本项目主要为氮气、氧气的管道输送,在正常工况下不产生废气。非正常工况:在管道检修维护时,将对管道进行放空和吹扫,放空气体为氮气或氧气,吹扫气体为无油压宿空气或氮气。氮气、氧气均为空气的主要组成,因此放空废气、吹扫废气中均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梅塞尔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西昌钢钒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冲厕等,不外排。

营运期:无。

3)噪声

施工期:①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③夜间不施工。④设置降噪屏障或围挡。⑤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⑥加强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管理。

营运期:正常工况下不产生噪声。非正常工况:在管道检修维护时,将对管道进行放空和吹扫,将产生气流噪声,具有短时、偶发的特点,噪声影响范围主要为放空阀附近,对区域声环境影响有限。

(4)固废

施工期:①废弃土石方大部分用于管沟等覆土回填,剩余小部分就近铺平。②建筑垃圾和废材料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人工挑选后回收利用或外卖废物收购站处理;不可利用部分在施工结束后统一收集,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不得混入其他垃圾。③废油漆桶、废漆渣等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梅塞尔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营运期:无

(5)土壤及地下水

若存在密封不严或操作失误的问题,氮气、氧气会逸散到大气中。项目不存在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源,运营期不影响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6)环境风险

要求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和应急演练,通过采取环评中提出的补充防范措施,使风险程度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