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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来源:四川省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公开比选

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招标文件

(第二次)

        业主单位:四川省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为规范公开选聘社会代理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比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一、内容概况

(一)业主单位:四川省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情况:四川省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二次),预算资金41万元。

(三)比选范围:采购代理服务。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设立条件及监督管理的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2.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提供中国招标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代理机构入库登记网页截图加盖鲜章并附网页链接)。

3.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招标代理机构在领取磋商申请文件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加盖鲜章)。

4.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磋商的代理机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须提供招标代理机构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须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承诺函加盖鲜章)。

7.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具备财政局备案验收合格的开评标场地,开评标场地地点需在西昌市城区内(提供财政部门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三、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相关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招标代理机构在领取磋商邀请文件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禁止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企业报名参加本次磋商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禁止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09时00分。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28日下午16时00分。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

4.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签到;本次磋商活动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5.本次磋商活动要求磋商文件数量为1份。

五、法律适用

本次磋商活动组织单位及各方相关参与者(代理机构)均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而进行;在确定合同签订对象方式和方法上,采取公开邀请的方式向不特定的愿意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代理机构发出邀约,代理机构对此作出相应的响应(即按磋商文件之约定事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六、纪律要求

1.代理机构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申请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磋商活动组织单位或者其他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单位有权禁止其参与本次及以后的磋商活动。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代理机构;

③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行质疑投诉;

④故意扰乱磋商活动正常进行;

⑤其他行为。

七、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2.磋商响应文件须严谨制作、规范编制、含义准确无误、明确,对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八、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以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实质性响应程度为标准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定,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选择确定1家代理机构。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邮编:615000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834-2167152

注:我单位拥有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综合评分细则


附件

综合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招标代理费15%

15

本次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费标准为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每下浮1%得1分,最多得15分。


2

从业人员资质10%

10

本单位工作人员需保证5名以上,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工作人员社保证明(每个2分,此项最多得10分),其中至少提供2名人员两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每少1人倒扣2分)。

1.提供本公司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盖鲜章;2.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盖鲜章;

3

类似项目业绩20%

20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四川政府采购网业绩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业绩查询截图,1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20分。

(资料不完整不得分)

4

软硬件条件20%

20

1、在西昌市区具备符合规范且验收合格的固定开评标场所得5分;场地建筑面积在500㎡及以上的得10分,场地建筑面积在300-500㎡(含300㎡)的得5分,场地建筑面积在100-300㎡(含100㎡)的得3分,场地建筑面积低于100㎡的得0分。

2、具备开展招投标业务所需的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电子监控设备全部齐全得5分,缺项不得分。

1、提供财政局验收表

2、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

3、提供电子监控设备发票或图片资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鲜章)

5

执行规范和效率35%

35

1.根据各代理机构编制的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清单及招标全过程流程梳理、重难点分析及措施、项目实施过程异议处理、岗位设置和人员执业控制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措施及内控制度等)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为标准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定,健全、完善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30分,每有一项不够健全、完善科学、合理、对本项目不具有针对性的扣3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扣6分,扣完为止。

2.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资料不完整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