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继续开展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5〕57号)要求,宁南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已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和人行四川省分行审核备案,拟按审核备案结果安排贴息资金,现将拟安排方案公示如下。
2025年度四川省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备案审核结果
|
序号 |
市(州) |
申报项目名称 |
申报企业名称 |
申报贴息金额(万元) |
审核备案金额(万元) |
|
1 |
凉山州 |
宁南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宁南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144.87 |
144.87 |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