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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开展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1日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监测科

2020年6月29日至7月6日,凉山州生态环境局监测科、行政审批科、州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冕宁、喜德、普格7个县(市)23家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涉及行业包括牲畜屠宰、食品加工、危险废物处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几大类。

在检查过程中,采取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排污口、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状况等方式,发现被检查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上自行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存在不同程度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缺失、监测频次不足等问题;二是企业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第三方运维机构负责其监测任务,但相关的监测合同、运维合同、监测报告、原始记录等资料不全;三是被政府依法关停或季节性停产的发证企业,未及时申报停产信息;四是发证企业生产、监测方式发生改变,未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

检查组现场将检查情况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限时整改,并要求相关派出局进行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