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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9月24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4日来源:固废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4日我局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3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4-2165305

通讯地址:西昌市土城北巷63号

邮编:615000        

          2025年915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攀钢西昌医院新建2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凉环建审〔2025〕44号攀钢西昌医院.doc


2025年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