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31日我局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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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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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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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美姑县拉木阿觉至城关110千伏线 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凉环建审〔2025〕68号)关于美姑县拉木阿觉至城关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