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同意四川利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屠宰食品加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公示
近期,我局组织了《四川利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屠宰食品加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专家技术审查,经专家审核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拟同意四川利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屠宰食品加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5月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834-2165870,邮箱:2418595933@qq.com。
附件:四川利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屠宰食品加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7日
附件
四川利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屠宰食品加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四川利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屠宰食品加工厂位于凉山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石长屯社区14组,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80万头,屠宰牛羊8万头,屠宰鸡、鸭、鹅12万只,同时进行火腿等肉制品加工,以及进行分割配散。项目分为三期建设,一期为建设生猪屠宰车间及废水处理设施等,建成后达到年屠宰生猪80万头的规模,同时进行火腿等肉制品加工;二期为建设牛羊屠宰车间及配套辅助用房等,建成后达到年屠宰牛羊8万头;三期为建设鸡、鸭、鹅屠宰车间及配套辅助用房等,建成后达到年屠宰鸡、鸭、鹅12万只。2021年9月8日完成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109-513433-04-01-830048]FGQB-0112号)。2021年9月14日,冕宁县人民政府、冕宁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四川利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许可证申请。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9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集水池)+固液分离+絮凝反应池+气浮+厌氧+好氧+沉淀池+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TN、TP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宁河。
二、论证范围、排污口位置
论证范围:拟建入河排污口上游1.31km冕宁县金洞子电站取水坝至入河排污口下游26.3km安宁河冕宁保留区终止断面(漫水湾),总长度27.61km。;
入河排污口位置:冕宁县金洞子电站取水坝下游1.31km处安宁河右岸。
入河排污口经纬度:E 102.194609°,N 28.524699°。
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新设。
入河排污口分类:一级分类为工业排污口,二级分类为工矿企业排污口,三级分类为工业企业排污口。
排放方式:间歇排放。
入河方式:暗管明口。
设计排污能力:旺季日均污水排放量1537.89m3/d,年控制排放量44.66万m3/a。
受纳水体:安宁河,水功能区为安宁河冕宁保留区,现状水质为Ⅱ-Ⅲ类,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三、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
该项目废水排放量为331.77m3/d,12.11万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TN、TP、动植物油和粪大肠杆菌群数。外排废水COD、BOD5、SS、NH3-N和粪大肠杆菌群数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中一级标准,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限值要求,TN和TP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控制浓度为:COD80mg/L、BOD530mg/L、SS60mg/L、NH3-N15mg/L、TN15mg/L、TP0.5mg/L、动植物油10mg/L、大肠杆菌群数5000个/L,控制排放量为COD9.69t/a、BOD53.63t/a、SS7.27t/a、NH3-N1.82t/a、TN1.82t/a、TP0.06t/a和动植物油1.21t/a。
四、水功能区管理及水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屠宰淡季(3月-10月)废水排放量1004.82m3/d,屠宰旺季(11月-次年2月)废水排放量1537.89m3/d,年废水排放量44.66万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TN、TP、动植物油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TN、TP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宁河。废水排放控制浓度限值为COD≤70mg/L、BOD5≤25mg/L、SS≤60mg/L、NH3-N≤15mg/L、TN≤15mg/L、TP≤0.5mg/L、动植物油≤15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31.26t/a、BOD5≤11.16t/a、SS≤26.79t/a、NH3-N≤6.70t/a、TN≤6.70t/a、TP≤0.22t/a、动植物油≤6.70t/a。
项目入河排污口污水受纳水体为安宁河,所在水功能区为安宁河冕宁保留区,现状水质为Ⅱ-Ⅲ类,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论证范围内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叠加其它排污口已有入河量,仍小于《四川省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复核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报告》及《论证报告》(报批稿)核定的论证范围水域纳污能力,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符合水功能区管理及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五、排污影响及应急措施
《论证报告》(报批稿)按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与事故运行条件下,根据论证河段最小设计流量及相应条件下设计水文参数,采用河道一维模型对论证河段进行影响分析。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论证范围水质能满足水质管理目标要求,对河道水质影响轻微。事故排放情况下,论证范围水质不能满足水质管理目标要求,对河道下游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与设备的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排放及其它风险排放行为的发生。
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鱼类自然保护区,无敏感保护对象。
为防止事故排放发生,业主单位应落实环评及本报告提出的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排污口下游水环境安全。业主应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入河排污口,并对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六、综合评价和结论
四川利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屠宰食品加工厂位于凉山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石长屯社区14组,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900m3/d,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TN、TP、动植物油,屠宰淡季(3月-10月)排放量1004.82m3/d,屠宰旺季(11月-次年2月)排放量1537.89m3/d,年废水控制排放量44.66万m3/a。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TN、TP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控制浓度:COD≤70mg/L、BOD5≤25mg/L、SS≤60mg/L、NH3-N≤15mg/L、TN≤15mg/L、TP≤0.5mg/L、动植物油≤15mg/L;主要污染物设计最大排放量:COD 31.26t/a、BOD5 11.16t/a、SS 26.79t/a、NH3-N 6.70t/a、TN 6.70t/a、TP 0.22t/a、动植物油 6.70t/a。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退水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符合水功能区管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本次排污口论证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论证表明入河排污口设置满足水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入河排污口未设置在国控、省控或市控监测断面/水站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200 米范围内,不影响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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