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凉环罚〔2025〕27号
冕宁皓齿爱雅口腔门诊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谭*
身份证号码: 5134**************
地址: 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568号
我局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有一台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和一台数字化牙科X射线机在使用,属于Ⅲ类射线装置,应当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但你单位不能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 2025年5月26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共2页。
证实:你单位的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和数字化牙科X射线机在使用且属于Ⅲ类射线装置,但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你单位法人谭*全程参与并确认了执法人员在你单位开展的现场检查;办案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
2. 2025年6月9日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共6页。
证实:你单位的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和数字化牙科X射线机在使用且属于Ⅲ类射线装置,但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笔录对你单位违法事实予以确认。
3. 2025年5月26日拍摄的现场照片证据17张及2025年6月9日调查询问期间拍摄的照片2张。
证实:你单位的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和数字化牙科X射线机在使用且属于Ⅲ类射线装置,但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以及你单位积极配合调查的情况。
1. 书证
(1)2025年6月9日调取了你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谭*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院长李*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
证实:本案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
(2)2025年6月9日,执法人员调取了冕宁皓齿爱雅口腔门诊部各类口腔诊疗项目的收费记录1份共9页,冕宁皓齿爱雅口腔门诊部宣传截图及广告传单1份共4页,调取了冕宁皓齿爱雅口腔门诊部的预约登记表1份共1页。
证实:你单位在诊疗过程中拍CBCT、牙片未收费,从2023年9月14日开业以来一直给患者提供免费的CBCT、牙尖片的服务。
(3)2025年6月9日,执法人员调取了冕宁皓齿爱雅口腔与云南兑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销售合同一份1份。
证实:你单位与云南兑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实际从2023年7月安装调试使用。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之规定。
我局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以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凉环罚告字〔2025〕27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申请。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送达文书机关开具《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并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凉山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