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驻在部门项目资金使用,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派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聚焦项目资金全流程监管,通过“事前报备审批、会上集中讨论、后续跟踪问效”三步工作法,推动资金使用合规高效,为驻在部门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一是严把“事前关”,做实报备审批。明确驻在部门单笔超过3万元的项目资金支出、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分配等事项,须提前向派驻纪检组监察组提交资金用途、预算明细、审批流程等材料。
二是紧盯“事中关”,深化会上讨论监督。针对驻在部门项目资金分配、重大支出决策、“三重一大”等内容,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分析研究并全程监督。会上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决策流程是否规范、参会人员意见是否充分表达,对讨论中发现的“重进度轻合规”,“重分配轻效益”等问题及时提醒,推动会议决策更严谨、更透明。
三是守牢“事后关”,强化跟踪问效。项目资金使用后,重点检查资金是否按审批用途使用、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资金挪用截留等问题。切实把监督实效转化为资金使用“保障力”。
下一步,派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优化项目资金监管机制,结合驻在部门业务特点细化监管清单,推动监督与业务深度融合,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为驻在部门履职尽责筑牢廉洁“防火墙”。